臺北市宜居永續城市自治條例草案與相關會議訊息
會議訊息
20170328 臺北市宜居永續城市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
會議訊息網頁:https://goo.gl/IHYs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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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條例重點說明
.自治條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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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觀察
- 三種層次的描述與探討
- 現況法條屬於理想狀態的描述。
- 若與狀態不符,該怎麼處理?爭議該如何處理
- 滾動修正機制是什麼?
- 此自治條例的定位
- 對應到的中央法令
- 對於市府的哪些法令與市政,具有明確的指導作用?
- 應該可以綜整\畫出一個架構定位示意圖
- 建議新增一個章節,談組織運作與公私協力
- 建議新增「第五章 建立協力架構 」
- 條文
- 第五章 本章名稱建議訂為「建立協力架構」。
- 第一條 闡述「臺北市永續發展委員會」(設置依據: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臺北市政府 (92) 府人一字第 09227694700 號函訂頒)與本自治條例及施政之相互關係。
- 第二條 設置宜居永續辦公室或指派專責業務單位,編置實質推動人力。
- 第三條 闡述「運作平台」與「推動小組」設置與運作方式。
- 第四條 闡述「行政區或次分區尺度之運作平台與推動小組」設置與運作方式。
- 第五條 闡述「社區」參與此政策與響應自治條例宗旨之重要性與原則。
- 第六條 闡述「學術單位與研究機構」與此政策之科研議題實質合作研討之重要性與原則。
- 第七條 闡述「輔助公務人員掌握宜居永續宗旨施政方法」之重要性與原則。例如:建置可以輔助宜居永續業務落實之資通訊工具方案、公務培訓與進修措施等。
- 第八條 闡述「依據宜居永續宗旨推動行政轉型與法規調適」之重要性與原則。例如:推動宜居永續城市環境影響評估審議規範等。
- 說明:
- 1.宜居永續政策落實十分仰賴跨局處施政整合,屬於創新市政作為,建議參考我國災害防救法,法條中接續第一章總則說明之後,其第二章運用專章說明災害防救組織與運作方式。
- 2.依據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之臺北市各行政區最新月份人口數及戶數資料, 臺北市 106 年 2 月份共計有 2694195 人口數,這些居民實質上即為落實宜居永續的主要行為人。建議本自治條例透過專章篇幅,細緻擬訂政府與民間之合作方式與必要說明。政府與民間之合作方式與時俱進,運用專章篇幅亦便於日後修法適時納入適切的公私協力方式。
- 3.民間團體類型十分多元,例如:「學術單位與研究機構」、「社區」等,建議依據各自團體之特性,釐清各種團體與市政府可進行合作的主題與方式,闡述互動機制概要與原則。
- 工作發想要點
- 得採取法律、行政及財政金融之必要措施,公聽會。?
- 「臺北市永續發展委員會」
- http://www.dep-tsd.gov.taipei/
- 涉及的角色
- 中央,跨縣市,跨局處
- 部門政策
- 學術研究單位
- 工作技術文件
- 地區、生活圈、社區,推動情境
- 開放資料與成果
- 公務人員培訓?是否設置聯絡人與培訓機制
- 相關開放資料與研究成果報告
- 「宜居永續城市環境影響評估審議規範」
- 將草案原文 第一章 第三條 第四條 納入?
- 針對類似的跨局處整合之創新市政作為,建議參考我國災害防救法,法條中接續第一章總則說明之後,其第二章專章說明災害防救組織與運作方式。
- 針對單一條文修改意見
- 原文:第二條 三 工務局:推動海綿城市、田園城市、總合治水、推動市有路燈照明節能、推廣公共工程使用再利用產品等相關事項。
- 建議修正:第二條 三 工務局:推動海綿城市、綠資源系統整合、田園城市、總合治水、推動市有路燈照明節能、推廣公共工程使 用再利用產品等相關事項。
- 說明:綠資源系統指各種都市植生環境與水域,包含公園綠地、建築物開放空間、綠帶、濕地、郊山環境等等實質空間之總和,以及綠資源劃設、闢建、經營維護所需之權責機關、法令、公私協力模式等機制之總和。綠資源是宜居永續環境中重要的元素,唯在目前的局處分工狀況下,各類型的綠資源經營狀況不一,部分局處並不熟悉綠資源經營之業務技術,需要專業局處予以協助,工務局包含大地工程處、公園路燈管理處、水利工程處、新建工程處等單位,是臺北市各局處中熟稔於綠資源劃設、闢建、經營維護等業務技術;綠資源另一項重要的功能在於帶狀與面狀的串聯效果,不論是基於需要保護的生物,或是市民生活使用的情境,都需要跨局處的整合,作為推動綠資源之連續性效果的推展基礎。
- 原文:第三條 七 田園城市:指運用都市中的閒置空間、畸零地等作為民眾田園生活的基地,或垂直種植來擴張田園版圖,創造可食用的地景及改變民眾對待食物的觀感。
- 建議修正:
- 七 田園城市:指包含都市農耕、食農教育、糧食系統、綠資源系統之整合型政策。都市農耕指運用都市中的土地、開放空間、人為結構物與植生環境等作為民眾田園生活的基地,運用適當的都市農耕技術,創造可食用的地景及增進民眾對於食物、農業與生活環境的認識。食農教育指的是一種強調「親手做」的體驗教育,學習者經由親自參與農產品從生產、處理,至烹調之完整過程,發展出簡單的耕食技能,並且在此過程中,亦培養學習者了解食物來源、增進食物選擇能力、促進健康飲食習慣的養成、透過農耕的勞動體驗培養學習者對食物、生產者和環境的認識與尊重。糧食系統指包含食物生產、運輸配送、食物取得、料理膳用、廢棄物處理,以及使前述各項範疇運作得宜的措施機制。綠資源系統指各種都市植生環境與水域,包含公園綠地、建築物開放空間、綠帶、濕地、郊山環境等等實質空間之總和,以及綠資源劃設、闢建、經營維護所需之權責機關、法令、公私協力模式等機制之總和。
- 說明:
- 參考國際城市如美國西雅圖市、英國倫敦市、韓國首爾市,皆透過全市尺度層次的政策,將都市農耕放入都市糧食系統規劃政策之中,並且考量地區差異,以及食農行為之多元性;透過開放、有想像力的政策眼光,投入實質政策研究資源,形成可以解決都市議題的食農政策。依據 20170116 民間團體所舉辦倡議記者會(請參考中國時報新聞: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117000595-260107),田園城市包含都市農耕、食農教育、糧食系統、綠資源系統之整合型政策。田園城市目前已發展出非農業區之農耕行為措施,應進一步將臺北市的農業區現況與食物經濟運作系統視為中長期政策探討標的,透過全市尺度的關照視野探討臺北市都市農業政策,以及臺北市於全國糧食與食物系統中的適切定位。都市農耕本身即為全市綠資源系統中的其中一種植生環境使用方式,故田園城市本身應架構於綠資源系統之基礎,並且廣納多元的綠色生活實情,綜整成為臺北市重要的綠色基盤整合型政策,並且實質對應至中央政府上位政策:「食農教育」對應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食育基本法草案及相關政策、「糧食系統」對應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政策措施、「綠資源系統」對應至內政部營建署公園綠地系統之推動政策。
- 關鍵字詞中英文對照:都市農耕(Urban Farming)、食農教育(Urban Farming),糧食系統(Food System),綠資源系統(Green Resources)、綠色基盤(Green Infrastructure)
- 原文:十五 社區:指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向市政府報備有案之公寓大廈。
- 建議修正:
- 十五 社區:指一個擁有共同體意識的民眾集合體,個別的居民能自主地思考、自發地投入集體的營造工作,在社區營造的過程中將大家組織起來,成為社區。社區營造的過程,指面對種種真實的生活課題,鼓勵眾人共同參與並以民主的方式來凝聚共識、擘劃願景;為實現此願景,通常必須結合特定的專業,也要在社區內推展相應的學習,社區成員不斷地透過諸種行動來經營公共事務,持續地謀求更好更合乎願景的生活舞台與生活內容。
- 說明:原文僅描述社區組織型態其中一種類型,例如社區發展協會、財團法人、地方性社團等等。由於「社區」一詞本身並不容易精確定義,為了避免掛一漏萬,建議本自治條例僅描述「社區」一詞的基本特性,將資格定義交由相關業務單位於推動業務時再行描述,較符合目前的行政經驗。參照社區營造事務的上位機關文化部,並不會刻意描述社區的精確定義,而是在推展各類型社區營造事務的過程中,基於行政需求與民眾響應之方式,再行描述與列舉。
其他資料或素材蒐集- 各縣市類似的自治條例
- 台中低碳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B090230000007600-1030509
- 桃園低碳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B070250000007800-1050701
- 台南低碳 http://law01.tainan.gov.tw/glrsnewsout/NewsContent.aspx?id=450
理查>
- 相關監測資料及研究成果報告的開放性,應該原則上要公開
自治條例草案全文 2017.03
https://goo.gl/IHYsBt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溫室氣體管理
第三章 氣候變遷調適
第四章 永續健康環境
第五章 宜居生活促進
第六章 罰則
第七章 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