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地行政 - 已登記土地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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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為什麼一定要知道已登記公有土地面積 ,這與政府及人民之間有什麼密切關係嗎?
2. XLS檔案中,把土地放成數種類型,請問是用什麼作標準?
3. 如果這份資料要做視覺化,用什麼圖表最容易明白。例如:
a. 以圓餅圖,畫出2013年各類型各佔百分比。
b. 以折線圖,畫出歷年來土地面積變動。
歡迎大家幫忙解答,或是轉貼資料,謝謝。
http://sowf.moi.gov.tw/stat/year/y05-0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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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為什麼一定要知道已登記公有土地面積 ,這與政府及人民之間有什麼密切關係嗎?
(我先列要項,再來順文句與補資料!)
- 憲法 第 143 條 (土地政策)
- 中華民國領土內之土地屬於國民全體。人民依法取得之土地所有權,應受法律之保障與限制。私有土地應照價納稅,政府並得照價收買。附著於土地之礦,及經濟上可供公眾利用之天然力,屬於國家所有,不因人民取得土地所有權而受影響。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共享之。國家對於土地之分配與整理,應以扶植自耕農及自行使用土地人為原則,並規定其適當經營之面積。
- [國庫財政] 近十幾年,以土地處份來做為國庫救火,致使土地不斷私有化
- [歷史脈絡與戰後接收] 國有地與原住民土地及傳統領域十分重疊、佃權轉移行政疏失、戰後移民與城鄉移民的居住事實、華光社區轉型正義等等
- [土地弊案] 公有土地若是未能有效地進行監管,常常有弊案,美河市,八德合宜住宅,七七行館
2. XLS檔案中,把土地放成數種類型,請問是用什麼作標準?
若一塊地被歸類在「生態保護用地」,就表示這塊地要做生態保護的「用途」。也就是說,這些類型代表的是土地的用途,而不是經營管理機關,也不是權屬。
- 甲種建築用地:係供山坡地範圍外之農業區內建築使用者。
- 乙種建築用地:係供鄉村區內建築使用者。
- 丙種建築用地:係供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及山坡地範圍之農業區內建築使用者。
- 丁種建築用地:係供工廠及有關工業設施建築使用者。
- 農牧用地:係供農牧生產及其設施使用者。
- 林業用地:係供營林及其設施使用者。
- 養殖用地:係供水產養殖及其設施使用者。
- 鹽業用地:係供製鹽及其設施使用者。
- 礦業用地:係供礦業實際使用者。
- 窯業用地:係供磚瓦製造及其設施使用者。
- 交通用地:係供鐵路、公路、捷運系統、港埠、空運、氣象、郵政、電信等及其設施使用者。
- 水利用地:係供水利及其設施使用者。
- 遊憩用地:係供國民遊憩使用者。
- 古蹟保存用地:係供保存古蹟使用者。
- 生態保護用地:係供保護生態使用者。
- 國土保安用地:係供國土保安使用者。
- 墳墓用地:係供喪葬設施使用者。
- 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係供各種特定目的之事業使用者。
- 暫未編定用地:山坡地範圍內非都市土地其供農業使用及新登記之土地,在未辦理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前暫不予以編定之土地。
- 其他用地:係指非都市土地18種用地及暫未編定用地以外有特殊之情況者。
3. 如果這份資料要做視覺化,用什麼圖表最容易明白。例如:
a. 以圓餅圖,畫出2013年各類型各佔百分比。
b. 以折線圖,畫出歷年來土地面積變動。
一個觀察,提供參考:
- 若以折線圖,來表示公有土地面積與私有土地面積的歷年變動,例如:
- 2011年,公有土地面積為 2,268,103.9353 公頃
- 2012年,公有土地面積為 2,268,524.5111 公頃
- 2013年,公有土地面積為 2,268,301.7991 公頃
- 咦?怎麼2012年的公有土地還變多了呢?先來看總土地面積:
- 2011年,已登記總土地面積為 3,492,081.3751 公頃
- 2012年,已登記總土地面積為 3,493,712.1286 公頃
- 2013年,已登記總土地面積為 3,495,678.5744 公頃
- 台灣總土地的實際面積,約為 3619300 公頃,也就是說我們國家還有 163622 公頃的土地,根本還沒「登記」。所以檔案中,這整批資料的「已登記」特質,是一個蠻重要的因素,要記得全部的資料都是規範在「已登記」之下,也就是說,如果我想要看台灣歷年公有土地面積變動,這批資料不能算是最符合此條件的資料,因為,每一年的確會比去年「多登記」了新的公有土地。這批資料比較屬於大水庫概念,且這個大水庫每年總體會變大,「多登記」了公有與私有土地。
- 以折線圖,來表示都市土地與非都市土地面積的變動;會這樣提,是因為我國有浮濫圈地徵收農地作為都市計畫土地的傾向。當然,也還是有所謂的「登記因素」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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