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CNS標準

      

台灣進口日本豬油的歷史不長,自2009年以後才有具規模的進口量。日本向來以高物價出名,日本人一向也愛用國產品。台灣進口日本農產品給人的第一印象通常是「貴」,日本地小人稠,養豬成本不會低於台灣,日本連年自荷蘭與美國進口大量豬油。那麼為何還有台灣廠商選擇自本進口豬油?這些豬油品質到底為何?數量變化又是怎麼樣?

要探討進出口數量變化之前,我們必須先理解何謂豬油?

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實則不然。在CNS標準裡面,沒有所謂「豬油」。通俗講的豬油在CNS被分成兩種。一種是CNS號列2421的「食用豬脂」。英文是Edible lard CNS對「食用豬脂」的定義是「本品以經過有關單位認可健康無病之豬屠體之豬脂肪組織熬製而成之豬脂,組織不包括骨頭、皮、耳、尾、器官與血管等部位」。另一種是CNS號列8155是「食用熬製豬脂」。英文是Edible rendered pork fat。對於「食用熬製豬脂」定義是「本品以經過有關單位認可健康無病之豬屠體,採取其組織與骨頭、皮、耳、尾、器官與血管等部位熬製而成之豬脂產品。」

這兩者顯然有高低級之分,價錢不一樣,檢驗標準也不一樣,比如「食用豬脂」的酸價必須在1.3以下,「食用熬製豬脂」則是在2.5以下。但是CNS是如何定出來的?基本上是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參考FAO(聯合國農糧組織)的CODEX所訂。關於豬脂是參考CODEX-STAN 211-1999:

http://www.fao.org/docrep/004/y2774e/y2774e05.htm

我們發現CODEX對於「食用熬製豬脂」定義與CNS有些微不同。CODEX只講「食用熬製豬脂」的來源可以包括「骨頭、皮、耳、尾」並沒有「器官」與「血管」。雖然它也講可以包含其他人類可以食用的其他部位,然而這定義若與「食用豬脂」對照,顯然不包括「器官」與「血管」。因為這些部位本來全部都不容許出現在「食用豬脂」,若皆可使用在「食用熬製豬脂」,應該要一起並列。

FAO的CODEX雖然沒有強迫每個國家必須遵行,但是大致上還是會被當做準則。必須注意的是CODEX只能視為對食品的最低標準,因為聯合國會員眾多,窮國與富國之間的生活水準相差甚多,為了顧及所有國家,標準不可能訂得太高。但是先進國家有時會在國內使用時把標準提高。比如日本對於食用豬脂的定義與標準:

http://www.maff.go.jp/j/kokuji_tuti/kokuji/pdf/k0001430.pdf

日本的食用豬脂酸價必須在0.2以下。

CNS標準制定是由產官學界一起召開,產官學界不知是看不懂CODEX還是另有盤算,台灣的CNS的標準居然會比CODEX更加寬鬆!就邏輯來說,如果CODEX是底限,那麼比CODEX更寬鬆也許是世界上最寬鬆的國家標準。對於油品的標準,最重要的不是物理化學性質,而是它的來源。所以CODEX會開宗名義將根據豬脂的來源將其分成兩類,各自有不同的標準,而不是由事後的檢測去將油品分級。那麼我們台灣呢?就食藥署屢次將酸價1.3做為標準來看,我們可以說食藥署似乎不分來源一律都當成食用豬脂。